(三一)又招工_她想混吃等死(女尊n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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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一)又招工

  二人走后,寻书纠结了半天,林湘姐久违地春风满面,她却担心极了对方快乐的原因,终于问了出口:

  “林湘姐,你喜欢冯小姐吗?”

  林湘哭笑不得。

  寻书这孩子脑子有点轴,只要她说的就都相信,怪不得后来一直欲言又止,眼巴巴地瞧她。

  生平头一次被人怀疑性取向的林湘连忙解释,生怕语气不够坚决:“不是不是!怎么可能嘛,我就是开个玩笑,一点也不喜欢她!”

  那就好。寻书松了口气。

  几年之前,还在林家的时候,和寻书同居一室的丫鬟神神秘秘告诉她:五小姐和她的丫鬟拉拉扯扯、关系不清的。还让寻书保密,不要告诉旁人。头一次听说这种事的寻书将信将疑,没成想,过了几天,一大堆下人连同事件中心的那丫鬟都从林家消失了,而五小姐也一直没碰过男人。寻书这才敢相信,五小姐真的有磨镜之好。

  林湘姐也从没起过儿女之思,今天又……寻书担心坏了。还好,林湘姐只是开玩笑。

  虚惊一场,寻书展开眉头,暗暗决定,要开始替林湘姐操心娶夫的事了。

  林湘可不知道寻书已经想到了那么远,她正忙着贴招工的告示。

  脚边放着糨糊,她摁住告示,哼着不成曲调的歌词调整纸张边角,想让宽边和墙面保持平行,贴得更漂亮些。

  “手指再往上移一厘,对,就是这样,贴罢。”温和的嗓音从身后传来。

  “哦,好的。”听从这道熟悉的声音指挥,林湘轻压指腹,涂了糨糊的纸张牢牢黏在了墙上。等全贴好了,她才转过身,柳大夫站在几步之外,头上带着帷帽,右手提着药箱,显然是刚出诊归来。

  若是有心想躲,哪怕是邻居,也能许久不见。

  左手搭在帽檐边,撩起帷帽坠着的白色皂纱,视线毫无遮碍地与林湘直视,看着这张久违的脸庞,柳砚青目光微闪,问道:“林老板今日也出门了?”

  她今日梳起了一头青丝,在脑后挽作髻子。饱满的额头与白皙的耳垂一露,刹时少了几分稚气随性,再配上开怀的笑容,鲜妍而明亮,若天边瑰霞,惹得看惯云起日落的柳砚青也差点移不开眼睛。

  只是,身形还清瘦了些,还要再养一养。余光扫向缠枝花绉巾勾出的纤细腰肢,他想。

  说来,林湘也到了该说亲娶夫的年纪,也不知……哪个儿郎会有这样的好福气了。

  “嗯,我下午去城东的会馆听了戏。”林湘笑靥明媚,同柳砚青细细分享了她今天的经历。

  自从和林淮说了话后,林湘就一直很雀跃,心底的快乐咕咚咚淹到了大脑皮层,连尽量少同柳大夫接触的打算都被她一时忘了。

  也不怪林湘,这世上再没有比柳砚青更好的聆听者,特别是当他主动想要去聆听的时候,那双平和而专注的眼眸往你身上一看,再配以恰到好处的询问,试问,谁能不升起倾诉的心思呢?

  “后来,我们几个去看了那个扮演梦郎的男伶,不愧是学戏的人——他说话的声音特别好听,走路时的仪态也特别有好看,就像……呃,”林湘本想说“月中仙”,但忆起冯文瑜同她说的小话,到嘴边的夸赞又改了口:“总之,看起来风华绝代的,难怪有那么多戏迷喜欢他!”

  尽管,明月不像看起来那么美好,可是,他看起来真的很美好啊。

  “林老板也很喜欢他吗?”柳砚青问。

  “喜欢啊,他戏唱得很不错。”面前的姑娘毫不犹豫点头,目中是不掺杂质的欣赏。柳砚青注意到,她右手微微动了一下,无意识做出了个捏笔的姿势。

  她擅画,也爱画。

  ——但是,再喜欢也罢,林湘决计不会画那个伶人。

  不,这判断未免太刻薄、太轻慢了些。

  打住外逸的思绪,柳砚青将注意力集中回女孩的脸上,没在对方的喜好上多闲聊,他转开话题,劝道:

  “说起来,帝京戏班星罗、名伶如林,四方剧种都是有的,林老板既然喜欢听戏,待招到长工后,不如少挂心些琐事,痛痛快快去看上几出戏目。”柳砚青自己都没发觉,他将“名伶如林”四字上的语调咬重了些,似要提醒对方注意。

  “招到人后……那时再说吧。”林湘自然没注意到他隐藏下的重点。笑容登时勉强了许多,心事重重将这份提议含混过去,她又站了一会儿,不久告辞回书店去了。

  目送她离去的柳砚青难得皱了眉头。

  林湘主动疏远他的这些时日,柳砚青几乎没有同她聊天的机会,就连她的病况——也是那个叫辛茗的少年告诉他的。少年在正午匆匆跑来,询问他落水后伤了嗓子该吃什么好,傍晚,他算着时间,去见数日未曾在书舍露面的林湘,才知道,原来那个伤了嗓子的病人竟然是她。

  她本就体寒,身上有还未拔除的病根需要调养,怎地又落了水呢?就算不是邻里、不是朋友,作为一个医者,柳砚青也无法不为她担心,有心为她诊一诊脉象。

  可小姑娘就是不来他这儿问诊——

  柳砚青无法,只好辗转托给辛茗一坛养喉的蜂蜜。

  这些日子她路过药铺时总是神情恹恹,看着没一点儿朝气,今日总算开怀了些,还肯理会他,怎么,无端端的,情绪又低落了呢。

  意识到问题出在“招工”二字上,柳砚青上前两步,一字一句细读了两遍她贴出的告示,怀着忧思回去了。

  告示张贴的第叁日,书店迎来了一位熟人。

  “所以,你想在这里当长工?”用作休憩的后屋里,林湘和应聘者各落坐在八仙桌一侧,险些怀疑自己认错了人。

  元宵点头,用实际行动告诉林湘,她并没认错。

  他今日穿着一身浆洗得干干净净的灰蓝色短褐,极不起眼的打扮,奈何骨相和身材实在出挑,往对面一坐,肩平背直,凛凛一躯,仪态非常好,完全不像普通人家能教养出的。

  然而,尽管元宵看着还是如此赏心悦目,但仅凭颜值一项,并不能打动个体商户林湘的心,让她决定录用对方。

  直到元宵来面试,林湘才发现,她忘了这个世界的大环境,应该在告示上备注只招女孩子的。

  犹豫又犹豫,她尽量含蓄发问:“那个,元宵啊,你知道我这里是书店吧?就是……需要接待客人?”

  元宵又点头。

  啊…又来了。

  每次任她纠结来纠结去,元宵就只会点头和摇头。林湘心里升起淡淡的无奈感。

  她之所以招工,是想给寻书找个助手,帮寻书一起打理铺子,预防一个很可能发生的结局——拜月宴过去了,林沅没死,而她却挂了。要是这样,她怕寻书会无依无靠。

  组织了一下语言,虽然已经打算拒绝对方了,但林湘依然打算同元宵委婉地多聊两句。毕竟,服务行业一般不招哑巴这种话太打击人,而不招男性听着像性别歧视,林湘说不出这些话来。

  “鸣玉坊那里,顾婆的生意出了什么变故吗?”

  元宵摇头,抬手指自己。

  “是你想换份工作了?”林湘摸摸下巴,觉得很合理,在书店当长工的确更稳定些,也没那么累。

  对元宵的同情和对现实的考量一齐在林湘心中拉扯。

  元宵发现了她的纠结。

  他没有为难前东家的意思,也无意做出可怜相,博取对方的同情,既然她不愿意,那便算了。站起身,他指指屋门,告诉东家自己该告辞了。

  也不知是不是碰壁太多次的原因,元宵看着一点也不气馁,很平静地向她行礼告别。

  他越这样,林湘就越自责。

  若元宵是个女子,就算口不能言,林湘也一定会用他。毕竟,他是林湘没招惹林沅之前就认识的人,几乎不可能是对方的眼线。林湘是想招人,但也怕一不小心,引狼入室了。

  然而,男女有别,元宵之前似乎还挺抵触和异性独处一室的。

  不该做的事情就不做,哪怕不忍心。林湘强压下心里的自责。

  后来两天,陆续有其他人来面试,都是生面孔,疑心病犯了,不管对方面相看着是老成还是精明,林湘瞧着都心怀鬼胎。

  那还不如就用元宵——鬼使神差,这样的念头在林湘脑中直跳。不好不好,她已经拒绝了对方,哪里好意思再找他嘛。

  自顾自纠结来纠结去,寻书见了,忍不住问她,这不是什么难启口的事,林湘便枯苗望雨也似同对方说了,希望寻书给她一个意见。

  林湘姐对那个叫元宵的男子,似乎一直很在乎。惦记着林湘姐的亲事,寻书心思活了。

  在寻书眼里,那人口不能言,个子太高,不怎么漂亮就罢了,脸上还有块疤,虽然勤快肯干,但以林湘姐的身份,又不是普通人家娶夫,矮梯子上高房——哪里搭得上。

  林湘姐好说话,只要自己说个不字,那人肯定是不可能留下来的,但是,寻书舍不得让她苦恼。先纳个小侍也好,又不是正夫——

  心思转了好几圈,寻书点点头:“那个元宵是个实心肠的人,也好。”

  林湘本就属心元宵,做事只欠人推一把,寻书既然同意,她便拉下了面子,准备抽时间去找元宵。

  傍晚,林湘跑了趟集秀坊,找到了顾婆,从她嘴里问了一些元宵的事情,最后,在坊市旁的奚河边,林湘找到了他。

  欲颓的火色夕阳下,元宵静默立着,眼眸低垂,似在出神,将西去的熠熠流水和车马吆喝声都隔成了背景。

  “元宵!”

  对这种能淹死人的水面还心有余悸,林湘远远止住步子喊他,冲他挥手。

  他寻声看来,眸底的茫然还未褪去,又聚上一层浅浅的疑惑。“我”?他像是要这样说,不确定地指着自己。

  “对,元宵,麻烦你过来一下好么?”林湘又招手。

  闻言,元宵乖乖走过来,也不知如何长的,他的个头比林湘还高了半截,离得近了,林湘只好仰起头,请对方来做工这种话,她是不好意思直接开口的,丢脸,便旁敲侧击地问:“之前你想来书舍工作,是不是有自己的原因?”

  她这问法很好,如果元宵排斥和她独处,却还来她这儿应聘,那一定是……有隐情的。

  果然,元宵微微颔首。

  “那,能告诉我具体是为什么吗?”

  唇部的肌理微向下撇动,元宵摆摆手,先是很认真地皱眉给她看,接着眼皮耸拉,瞳孔低瞄,微微低下头颅。

  林湘猜测,他是想说:具体是什么不能说,还有,对不起。

  这些无法用简单的肢体语言表达的语句,他的情绪表达意外地鲜活而笨拙。林湘刚认识他时,总认为元宵是个冷面酷哥,但后来一接触,发现他更像是只大型家犬,非常可靠,还带着点儿木木愣愣又很认真的呆气。

  就像现在。一套动作做完,立刻就收了所有表情,紧张地盯着她瞧,好像时刻预备着她没看懂就再来一遍。

  和这样的人接触很容易被他的纯真和木愣感染,林湘脸上带出叁分愉快的笑意,心里寻思元宵要换工作的原因:

  她开出的薪资比不上元宵做短工卖力气,若不是为了钱,还不能对人说——想了想元宵的好样貌,林湘很怀疑对方做短工时被谁欺负了。

  毕竟,恶霸强抢民女这种事儿,性别调转一下,又不是不存在。

  给元宵盖了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戳儿,她放柔了声音,说:“好吧,不能告诉我也没有关系。不过,你知道的,书舍除了我,还有寻书——就是你见了几次的那个姑娘,你家人会同意你在书舍工作吗?”

  只见,元宵伸出食指,比了个“一”,又转而指向自己,并伴以默许地点头。

  【一个,我,同意。】

  将他的回应连在一起,林湘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了。

  像她一样,元宵在这个世界上无根无系,只有自己能做依靠。可是,她尚有不亲近的亲人与一笔钱财,而元宵呢,他的经历不幸得多。失了家人,又不能说话,只能靠卖力气糊口。

  可是,明明是这样惹人动容的不幸遭遇,元宵在表达的时候,神态也并无多少变化,澄澈的眼睛依旧澄澈,不见半分悲戚,就像在告诉她“今天天气很好”一样寻常。

  她不忍心继续问下去了,直言道:“既然你也同意自己来书舍做长工,那就来吧。”

  夕阳的暮色下,东家抬起的眼睛落进一层暖光,她关切地望着自己,语调更是轻柔得几同宽慰。元宵常到奚河边来,帝京这样喧嚣热闹,而奚河的水声却总是静静的,让他能安然放空心神。

  可能是得了伤寒,东家这几天的声音虽然哑了,但同样静静的,同身后的奚河一样。

  “虽然赚不了什么钱,但书舍的工作十分清闲,你可以安心待在店里,不会有坏事会发生,也不会有坏人会找上门。”东家继续道。

  闻言,元宵迟疑地抬手,不知该不该同东家解释她对他的误会。

  的确不会有坏人找上门。

  ——要找人的那个,明明是他才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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